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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像摄影十杰参加细则

作者:佚名  日期:2008-10-10  来源:久特转载  温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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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者须提供的资料

  ●近三年创作的人像摄影作品20幅(参加作品以幅计而不以组计)。

  ●阐述本人艺术见解或介绍本人创作经验的文章一篇(不低于1000字)。

  ●本人2寸身份照2张。

  ●填有本人资料的参加登记表一张(参加登记表见本页背面,复制有效,也可在本刊网站下载,网址:www.rxsy.net)。

  ●上述参评资料需包装在一起同时寄送。

二、对参评作品的要求

  ●参评作品必须是人像摄影作品,例如:艺术人像、儿童摄影、人体摄影、现场人像、人物合影等。作品应当具有优秀的影像素质和创造性的形式表现。

  ●参评作品用传统相机或数字相机拍摄均可。为减少非摄影成分在作品中的分量,不要选送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为充分体现作者的摄影基本功,选送的20幅作品中至少要有10幅彩色作品。

  ●选送作品一律为12英寸的照片,不留白边。打印、冲印均可。

  ●参加作品禁止装裱或粘贴衬托物(邮寄时可在信封内加装衬板以防照片邮寄途中折损)。

  ●作品多于或少于规定数量、大于或小于规定尺寸以及进行了装裱,主办方将在不通知参加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加资格。

三、其它相关约定

  ●主办方将邀请摄影领域的专家组成权威的评委会,根据参加者选送作品的质量,参考本人提供的文章及其它资料,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规范的评选程序下,评选出本届“人像摄影十杰”。

  ●本活动对参加者和获奖者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评作品不退稿,请作者保存好原始资料及原始影像数据。

  ● “十杰”作品将在主办方杂志刊登和在主办方网站展示。未获奖的其它参加作品也可能被主办方的杂志或主办方的网站以非“十杰”活动的名义选用,投送参评“十杰”稿件,也视同于向《人像摄影》杂志及“人像摄影网”投稿。

  ●有关作品的肖像权及其它人身权利和知识产权,请作者自行妥善解决,主办方不承担因自己在展览、出版物和网站使用参评作品而导致的上述权利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稿日期:2008年12月20日

  ●投稿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人像摄影杂志社  邮政编码:100801

  ●咨询电话:010-66095026  66011357  66095024  66095549

  来稿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十杰参评稿件”

人体摄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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