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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周老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作者:马军 邓艳玲 蒋文娟 李光  日期:2008-07-03  来源:青年周末  温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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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回合:对国家林业局提起行政诉讼

  面对国家林业局在行政复议方面的出尔反尔,郝劲松祭出的利器是行政诉讼。2007年12月10日,他请求北京市二中院撤销被告国家林业局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裁定书,指定对方受理他的复议申请。

  不过,7天后的结果还是又让郝劲松愤懑不已,北京市二中院以“本案中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为理由,认为郝劲松的起诉不符合条件,不予立案。

  “国家林业局对我个人做出的行政复议不受理决定分明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北京市二中院怎么可能弄不清这么简单的法律常识?”

  ■四回合:向北京市高院上诉

  2007年12月24日,郝劲松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请求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裁定书,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郝劲松诉国家林业局一案。

  按照程序,郝劲松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了上诉状,二中院应当及时转交北京市高院,但直到2008年3月25日,该上诉状才由北京市二中院转到北京市高院,北京高院在3月31日才正式立案。

  “从地图上看,北京二中院与北京市高院距离不会超过30公里,一份上诉状却走了3个月。”郝劲松告诉《青年周末》记者,“虽说中院向高院提交上诉状需要多少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但通常都是10天半个月。”“华南虎照”事件的解决推进非常缓慢。

  2008年5月10日,郝劲松收到北京市高院寄来的二审裁定书,用同样的理由维持一审裁定,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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