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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瞬间性与真实性是否能表达哲学和思想?

作者:林路  日期:2007-06-21  来源:林路  温度:℃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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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的偶然性正如人被偶然地来到这个世界,做一些偶然的事情。(他对自己“偶然”说出的这句话很为得意,在最近的一次影展中,将它写到了所有照片的前面,可见他的得意程度。)

    可是,偶然能够决定一切。偶然不经意间能够表达很玄的、甚至不能用语言陈述的“世界观”。

    世界观即“观世界”,观看世界的方式,用35毫米还是105毫米,特写还是全景,侧面还是正面,摆还是抓……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有很多天性与人文环境潜移默化的因素。(缪佳欣很顽固,只使用一个镜头,一个28毫米的广角镜;一种胶卷,乐凯的黑白400度。)

    它和艺术一样,很纯粹。

    照片很纯粹。当我们不由自主地喊到:这是一张多么好看的照片呀!这种经验恰恰如同我们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孩,心想:她是一个多么好看的小姑娘呀!(也许是了,他把所有的女孩都当成照片来观看,当然会不由自主地将所有的照片都拍成了“好看的女孩”。)

和缪佳欣的一段对话[林路博客]03-久特摄影

    一切只发生在两个字:好看。对了,没有理由的好看,好看不需要理由。这就是视觉思维。视觉不是具体的理念。只因为它符合你的视觉方式,也可以说,世界观。(这使我想起了已故作家、被誉为“浪漫骑士”的王小波关于小说写作的观念,他以为小说写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应该“有趣”──“大家在小说里看到的,应该是有趣本身。”著名作家王蒙、刘心武对此深有同感,颇为赏识。作为视觉艺术的“好看”和作为文字艺术的“有趣”,就算是一次巧合吧。)

    于是,我们当然可以把这个女孩某个特定的角度、姿势、表情摄入镜头,或者描在画布上。这就是一张作品。一张多么好看的作品呀。

    其中也涉及到“媚俗”的问题,也就是使用“陈旧符号”的问题。

    可是我认为这不成为一种问题。它也是一种可以成立,并独树一帜的世界观。你没有理由否定它,你没有充足的理由拒绝它。

    但是我们中有很多人毫无理由地拒绝“媚俗”。凡是陈旧的,都拒绝;凡是大众喜欢的,都拒绝。

    这是不道德的。

    因为“媚俗”是可以一分为二的。有自然性的,与人为性的。举例子吧。鲜红的日出是媚俗的,人们对它的热爱出于一种生命无意识,拒绝它的人多少有些病态。鲜红的日出配上飘飘的红旗,加上劳动人民的微笑,一股脑儿的传统教化主义,又有谁能不厌其烦呢?或许有吧。还很多。这是一种习惯符号锁定的世界观。(缪佳欣还很年轻,我们所经历过的许多传统、许多教化,他是无法体会的。但他至少朦胧地意识到了某些客观的存在,于是以年轻人的胆识挺身而出,不仅用他的照相机,也试图通过文字的力量,演绎一回唐吉珂德和风车的故事?但愿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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